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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周三观察
新闻日期: 2008-1-2 9:15:58   来源:巴视网编辑部

有序政治参与要“分层次”

  房宁: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房 宁

  □有序性是实现政治参与的关键,层次性则是保证有序性的关键

  □分层次政治参与的原则应当是:直接相关性、信息充分性和责任相关性

  党的十七大浓墨重彩地描绘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前景。在实践层面,十七大进一步指明了未来我国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从中国国情来看,这也是一个需要大力探索的领域。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条件下,保持有序性是实现政治参与的关键,层次性则是保证有序性的关键。

  我国的政治参与有多种途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深化,我国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民意征询系统,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政策评估等基本环节,以及在立法和重要决策过程中实行公示、听证、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具体制度。

  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保持有序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条件下实现政治参与的关键。政治参与失序,曾经在我国民主政治实践的历史上留下过严重的教训。“文革”中实行“大民主”,结果造成了社会的大混乱。“文革”不分层次的政治参与告诉我们:有效的、有序的政治参与必须区分层次。这是一个重要的经验。

  现代的民主形式,即实行间接民主的政治体制中,实际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个“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问题。民主要有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问题是这样的参与如何进行。由于信息不对称、经验不对称以及利益局限性,客观上限制了人民群众进行政治参与的范围和能力,这是我们在谈论民主问题以及政治参与问题时必须考虑的。

  所谓有序的政治参与,核心的问题是政治参与要分层次地有序进行,层次性是保证政治参与有序性的关键。分层次政治参与的原则应当是:直接相关性、信息充分性和责任相关性。由于社会生活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经验不对称以及利益的局限性,政治参与必须区分层次进行。要区分不同的政治事务,根据利益直接相关、信息掌握较为充分、结果影响明显的原则,引导相关性强的群体及代表进行分层次的政治参与。掌握直接相关性、信息充分性和责任相关性的原则,既从总体保证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又可以防止参与的无效与混乱。

  扩大有序政治参与是未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需要大力探索的领域。扩大政治参与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反映民意、民主决策。但同时也要看到,扩大政治参与也会带来问题,尤其是在社会矛盾多发期,政治参与会诱发社会矛盾,政治参与在为政治系统提供支持的同时也会增加难题和困难。这些都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加以解决,尤其是如何增强政治参与的广泛性。

  

  将法治精神融入公民生活

  周叶中: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叶中

  □法治精神是以人为本的精神,它闪耀着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光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应表现为每一位公民的行为,融入到每一位公民的生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一进程中,应“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人是需要点精神的,法治国家建设同样需要灵魂的洗礼和精神的锻造。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人类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是人类在政治文明演进过程中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而法治精神则是人们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等法治价值的主观把握。法治精神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灵魂,是法治实践所必须奉行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也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体系得以有效构建和运转的信念支柱和精神动力。

  法治精神体现了法治的普适性价值,凝结了人类对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共同精神追求。但是,任何法律制度都不可能脱离社会现实和意识形态而孤立存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既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吸收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反映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也要求将法治的普适性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相统一,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特殊要求。

  我们需要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以人为本的精神,它闪耀着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光辉,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指引和政治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从而确保法治国家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在法治国家中,社会的基本性质和核心价值的实现,有赖于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并维护社会主义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以人民的利益和需要为价值诉求和终极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种法治精神容纳多元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树立共同理想,贯穿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因而是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石。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领导人民建立和不断完善的,是党的正确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自由平等是文明的旗帜,人权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实现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

  法律源于公民生活,法治国家建设最终将服务于公民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需要将法治精神融入公民生活,核心是全体公民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且把这种理念表现为每一位公民的行为,融入到每一位公民的生活。只有当法律成为公民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规范,并转化为每一位公民的心理根基和自觉行动,才能形成有序的社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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