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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每个乡镇均配消防队
新闻日期: 2008-1-17 9:56:08   来源:巴视网编辑部

    昨日从全市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底,全市区县40%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镇必须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至2010年底,所有乡镇须建立至少一支政府专(兼)职消防队。

  据了解,各乡镇拟建的政府专(兼)消防队由6—12人组成,原则上由当地派出所民警、治安协勤、安监员及政府其他人员兼任。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可聘用专职消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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