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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5万家庭明年住上廉租房
新闻日期: 2007-12-28 8:57:26   来源:巴视网编辑部

 

    明年起,我市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仅明年一年就将有超过5万住房困难家庭住上廉租住房。这是昨日召开的全市城市住房工作会上传出的好消息。

    主城区保障范围扩大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2010年覆盖全市低收入家庭。用工单位应为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两类企业可以集资合作建房。

    保障范围逐步扩大

    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是“双困家庭”,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截至目前,我市主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已实现“双困家庭”全覆盖。

    明年,主城区保障范围扩大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由此,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2.34万户。同时,远郊区县(自治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2.71万户低保家庭也将在明年全部住上廉租住房。

    除了低保家庭,2009年,主城区和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将把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在2010年覆盖到全市范围内。

    “低收入”如何界定?

    副市长余远牧在会上表示,初步考虑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倍作为低收入的门槛。至于具体如何定,民政局将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单套面积50平方米以内 为保障廉租住房房源,政府将采取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供应。

    同时,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社会机构投资建设廉租住房,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 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按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

    据介绍,新建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以内。 资金保障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将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住房保障能进也能出为防止浑水摸鱼者,廉租住房在确定保障对象时,将实行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三级审核机制”,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补贴)的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住上廉租住房后,也不是一劳永逸。据了解,房管、民政等部门每年都要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收入、人口、住房等状况的复核。如果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将停止保障。 如保障家庭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廉租住房转租、转借以及连续6个月以上未居住的,也将被取消保障资格,收回廉租住房或停止发放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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