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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尊 通讯员 赵杰昌)昨日,沙区政府公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区域。除市政府明确的7种禁放场所外,石小路—天陈路—天马路,磁器口地区、大川建材等地为限放区。明年2月6日至21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市民可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以下7种场所为禁放区
据悉,2008年春节期间,以下区域为市政府明确的7种禁放场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加油(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医院、幼儿园、学校校园、敬老院、疗养院等;科研单位的办公、科研场所;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限放区限制了燃放品种
沙区石小路—龙泉路—沙中路—沙杨路—渝碚路—天陈路—天星桥立交—天马路围合的城市中心片区,西物木材、大川建材、光能板材、升伟建材市场,磁器口地区磁正街、磁南街、横街、金壁正街,小龙坎地区后山坡、解放坡、新民坡,缙云山脉、中梁山脉在沙区境内的林区;下土塆地区及各宗教活动场所100米范围内都为限放区。
沙区安监局相关人士称,上述禁放区域节日期间人口密集,缙云山脉、中梁山脉属我市重点森林植被,区域内还有抗战文物。因此,被确定为明年沙区烟花爆竹限放区域。
据了解,2008年春节期间沙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爆竹类、组合烟花类,共365个品种。从2008年2月6日至2月21日的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市民可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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